财经头条产经讯 6月28日,财经头条产经由北京市法院审理信息平台网获知,前不久,一叶子关系公司上海市上美护肤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等与刘源(刘昊然)侵犯肖像权纠纷案件二审判决书公布。
公文表明,一审法院评定:上诉人刘源于2016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内品牌代言被上诉人上美公司集团旗下商品“一叶子”补水面膜,到期不会续签后,上美公司按承诺有2月时长为广告清理期。但是,2020年5月,永旺超市市场销售的一叶子面膜外包装盒仍印着刘源人像。法院觉得,在广告清理期期满后市场中存有带有刘源人像、名字的涉案人员补水面膜,上海市上美公司存有过失,组成侵害刘源侵犯肖像权和名称权,故此裁定上美公司公布道歉,并赔付刘源20万余元。
上美公司觉得,市场销售侵权补水面膜系第三人的行为,上美公司不会有过失,即便评定侵权,赔偿金额也太高,因而提起上诉。
二审法院觉得,上海市上美公司是商品制造商,广告宣传侵权也来自上海市上美公司,该公司应担负侵权义务,与第三人的责任分配可另外处理,一审判决结论并无不当,所以裁定驳回申诉,检察院抗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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