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文摘要:
5月10日,连云港一女子骑行电动车,明明携带了头盔,却不佩戴,究其原因竟是怕搞乱发型,结果被民警抓个正着……当日下午3时许,灌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民警正在在伊山镇胜利路开展“电动车未佩戴头盔”违法行为治理行动,只见一女子骑着电动车沿胜利路由东向西缓缓驶来,没有佩戴安全头盔,民警遂将其拦停。随后,民警依据《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》,对女子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给予处罚,同时纠正其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后方予以放行。佩戴安全头盔能有效提高出行安全系数,出行时一定要佩戴、系牢卡扣,正确“戴”头盔,莫拿生命开玩笑。女子没戴头盔被数名交警拦停究竟是怎么一回事,跟随小编一起看看吧。
5月10日,连云港一女子骑行电动车,明明携带了头盔,却不佩戴,究其原因竟是怕搞乱发型,结果被民警抓个正着……
女子携带头盔却不佩戴被处罚
当日下午3时许,灌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民警正在在伊山镇胜利路开展“电动车未佩戴头盔”违法行为治理行动,只见一女子骑着电动车沿胜利路由东向西缓缓驶来,没有佩戴安全头盔,民警遂将其拦停。而让民警疑惑的是,该女子电动车的车篮里赫然放着一顶头盔,女子却不佩戴,民警便向其询问:“你既然携带了头盔,为什么不佩戴在头上呢?对自身也有保护呀。”而女子的回答却让民警哭笑不得:“我这不是怕发型被搞乱了嘛。”
为了保持发型,明明携带了头盔,却不佩戴,着实有些荒唐。民警当即表示,头盔佩戴在头上和携带在车上是不一样的,佩戴在头上才能保护自身安全,放在车上起不了任何安全作用,如果一旦发生事故,后果不堪设想。随后,民警依据《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》,对女子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给予处罚,同时纠正其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后方予以放行。
头盔对于骑行者来说,相当于机动车驾驶人所系的安全带,是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,你眼里的“塑料壳”,在发生事故的时候,却是一道“保命符”。在此,警方友情提醒广大居民朋友:发型“诚可贵”,生命价更高!佩戴安全头盔能有效提高出行安全系数,出行时一定要佩戴、系牢卡扣,正确“戴”头盔,莫拿生命开玩笑。
扬子晚报/紫牛新闻记者 张凌飞 通讯员 朱加雯 王凡
校对 徐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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